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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规程
时间:2012-11-02 10: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一。目的
确保公司质量目标中关于公司新接物业两年内达到市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标准或"安全文明小区"标准内容的实现及对创优状态的保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管理处创建物业管理优秀大厦工作。
三。职责
1.管理处主管负责组织成立创建工作。
2.创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按有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3.管理处全体员工均有责任做到相关标准规定的工作要求。
四。引用文件
<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五。工作程序
1.管理处主管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处创建工作计划。
2.管理处主管组织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管理处各部门主任组成,由公司领导担任小组组长,管理处主管担任副组长。
3.创建小组成员应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及拟定奖惩办法等各项措施。
4.创建小组成员根据相关标准对大厦各项工作进行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应制定整改落实,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在限期内完成。
5.管理处全体员工应按相关标准及整改方案的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还应根据标准的要求积极提高各方面素质,以确保管理处创建工作计划的实现。
6.有关部门正式检查前,管理处应至少组织进行一次自评自检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达到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