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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院院士:人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40平米
时间:2012-08-08 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江忆7日表示,考虑到未来中国人口增长、城市化率提高与土地资源状况,人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
近期,针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不仅数据来源多样,更与人们的预期有较大差距。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称,2010年,中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1.6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34.1平方米,分别较2000年增长55.7%和37.5%。
而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称,2011年全国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积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36平方米。
在7日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与能源效率媒体论坛”上,江忆从控制建筑能耗的角度认为,中国内地不可能按照美国、欧洲的模式发展,只可能相似于日本、香港等亚洲国家或地区,应控制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
“中国未来人口峰值将达到15亿人,建筑总量应控制在600亿平方米。”江忆分析说,2000年到2010年,全国建筑总能耗从2.89亿吨标准煤,增长到6.77亿吨标准煤。建筑面积从277亿平方米增长到453亿平方米,大量新建建筑落成,2000年后建成的建筑占已有建筑的近40%。
江忆说,从全球人均建筑用能来看,中国建筑用能的“红线”(上限)为11亿吨标准煤,而从我国可以得到的能源来看,中国建筑用能的上限为10亿吨标准煤。
据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研究成果,我国目前用能分布比例为工业65%、交通10%、建筑25%。江忆说,维持工业用能在目前基础上增长不超过20%,交通用能在目前基础上增长不超过30%,剩下的建筑用能只能在10亿吨标准煤以下。如果能做到8亿吨标准煤以下,则可以更好地支持工业和经济发展。
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目前建筑能耗占我国全社会终端能耗的比例约为27.5%,比发达国家40%以上的水平低。但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建筑总量将不断增加,建筑能耗总量和占全社会能耗比例都将持续增加。
(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