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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
时间:2012-11-15 13: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新加坡的住宅大体分为三类:一是政府出资为中低收入居民建造的组屋;二是由房地产商开发,主要用以出售的公寓式住宅,统称为“共管公寓”;三是富裕人家的独户式或联排式花园洋房,也叫“排屋”。这里的“共管公寓”相当于中国所说的商业住宅小区。新加坡的“共管公寓”由政府和私人开发商共同经营、共同管理。
记者所住公寓在建筑结构上属于常见的合围式,以游泳池为中心,四周共有5座层高17层—25层不等的塔楼,整个小区占地面积较大,空闲的地方不是建有体育休闲设施,免费供住户使用,就是被绿荫覆盖。据物业管理处的吴先生介绍,目前管理处只有两个人,而前不久的两三个月期间,同事工作变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负责,“忙是忙一些,但由于主要负责监督协调管理性工作,所以完全可以应付。”吴先生这样回答记者的疑虑。
原来,新加坡的“共管公寓”物业管理采取分别承包的方法,选择合适的专业公司来承担公寓的维修和清洁等专项服务,公司则只直接负责保安设施、保安人员管理及住户的日常投诉。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聘用哪家专业公司,也有权要求更换物业管理部人员。由于社会专业化程度高、分工明确,物业管理处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促进邻里友好、倾听居民意见等活动,形成了居民和小区管理者皆大欢喜的共赢局面。据介绍,目前新加坡很多物业公司的主营业务已不仅仅限于物业管理,其经营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房屋租售等经营活动,有的物业公司已经成为公开上市公司。
在新加坡,一般新的小区在头两年内由发展商自己管理,两年后才聘请专门的物业公司管理。住户入住新区之初,环境配套及工程质量导致的问题可能较多,由发展商自行解决处理会更直接、具体,能够避免很多纠纷和矛盾。两年磨合期过后,业主可以自行聘请专业公司,进一步明确业主、发展商和物业管理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合同通常是一年一签,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协商决定,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如果房屋维修超支,可向业主说明情况,另行收取;会所、运动场及停车场均可免费享用。
目前,按照政府的要求,新加坡物业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业规范,“共管公寓”的公共标识就是其中之一。这些标识大都经过专门设计,与建筑外观协调统一,包括公布栏、垃圾桶、草坪灯、公园椅等的颜色相一致,楼层引路标识也很清晰,有些通用的标识,如设备房、泳池救生标识等都有统一的规范。尤其是一些涉及到权益纠纷的问题,如在游泳池旁注明没有救生人员,在停车场提醒车辆风险业主自负等,清晰地表明了物业管理和业主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减少了不必要的争议和诉讼。
此外,各小区还配置了公共卫生间、自动售卖机、饮水机等实用性设备,多设在大堂、会所或地下停车场,方便人们使用。小区内的配套商业设施也非常简单实用,为了避免滋扰居民,通常只引进一个超市、一个服装裁剪店和
一个小贩中心(小吃店),位置相对集中在会所或大堂附近。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政府强调对居住小区进行法制化管理。物业管理部门编写了《住户手册》、《住户公约》、《防火须知》等章程,同时制定了公共住房室内外装修、室外公共设施保养等规定,以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物业管理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比利时: 从业人员讲素质培训
在比利时的大中城市,除极少数规模较大的不动产公司也同时经营住宅物业管理外,房屋建筑商一般不经营物业。比利时法律规定,拥有10套以上住房的公寓楼必须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比利时从事住宅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公司很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了减少成本、降低消耗,多数物业公司并不配备属于自己的清洁、绿化、安全、水电维修等专业人员,而是在服务市场上选择专业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或签订服务合同,以保证物业服务的时效性与高质量,其好处是让住宅物业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节省了大量日常开支。因此,10人以下的小公司(属中小型企业)或家族式公司成为比利时住宅物业管理与服务领域的主体。
由于上述原因,比利时住宅物业公司只需要极少的启动资金,甚至一个人、一个家庭就可以注册一家物业公司。许多10人以下的小型物业公司是由“夫妻店”、“家族店”发展起来的,它们成为今天比利时住宅物业管理与服务的主体。不过,比利时对物业管理与服务公司的人员素质有较高的要求,经理不仅必须具有大学学历,而且还要经过物业管理、电脑、财会、建筑、水电、环卫、绿化等方面的基础训练,在得到物业专业协会的认可后才有资格从事这个行当,而且每年还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在职培训。
比利时房产专业协会对物业收费标准规定了指导性意见,物业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与业主的协商自行掌握收费标准,费用按月计算。物业公司必须保证公共使用面积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包括建筑物内、外各种管道和线路的正常使用,即便是业主住宅内的“自理部分”出现故障,也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找专业人员修理。出现物业纠纷可以通过“协会”商议解决,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裁定。
为了深入了解物业公司的运作方式,记者采访了一家有4名员工的物业公司。这家名为布尔卡恩的物业公司已有20多年的历史,管理着14幢分散在5个不同街区的公寓楼,600多户居民,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车库和绿地等公共场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公司总部设在老板布尔卡恩家中。公司人员的分工明确,老板负责与业主委员会沟通,了解业主的需求,随时接听服务电话,布置具体的工作任务;老板的儿子主管物业服务的各项预算及公司内部财务,并负责与专业服务公司联系,外包重大服务与维修项目;另两位员工分别负责住宅的日常整体安全,水电、供暖等设备的小故障排除,以及卫生、环
化和美化等。
老板布尔卡恩对所管辖的物业制定了工作日志,他和同事每天按计划穿梭在楼宇之间,遇有突发情况,自己不休息也要保证让业主得到满意的服务,由于对物业工作专心投入,经常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布尔卡恩参加所有的业主大会,将物业管理中的主要信息全部存入电脑,使用最新软件系统实现了数据化物业管理模式。在服务上,布卡尔恩公司在市场上挑选有信誉的建筑、维修、保洁和绿化公司合作,为每幢楼雇佣一到两名专职清洁工,每天定时打扫公共场所,达到了服务项目的规范化。布尔卡恩认为,既然物业公司的收入来自业主支付的管理费,那就要百分之百地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业主满意度高,物业公司才能有更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