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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业主委员会的位置
时间:2012-10-23 10:2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在物业管理专业化的时代,怎样体现业主参与管理,充分发挥业主民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作用,从我们小区业委会的实际工作中,我们认为有几点问题值得提出,与专家和同行共同探讨。
定位要准确
“名正才能言顺”,摆正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定位是需要处理好的首要问题。
有人说,业主委员会既然拥有监督权、否决权,就可以推论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就是质量检查员与工人的关系、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警察与汽车司机的关系、婆婆与媳妇的关系、主人与仆人的关系。我认为,这种理解是对监督权的曲解和简单化,是一种凌驾他人之上、以自我为主的错误定位。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物业管理关系中互为依存、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是具有工作目标一致性、各自职责差异性、双方地位平等性的两个部门,不能简单地定高低,比上下。物业管理公司要自觉纳入监督机制之下,诚信自律,为业主服务;业主委员会要正确运用监督机制,而不是单一行使“至高无上”的监督权、否决权。这样才能够避免双方互相敌视、互相设防的紧张对抗局面。因此,业主委员会定位是否准确,是关系到业主能否参与民主自治的先决条件和重要保障,是不可忽视的首要问题。
监督要遵章
赋予代表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委员会监督权,是实行业主民主自治的根本保证。但是,这种监督权的行使必须是建立在一定的法律、法规范畴之内,依照合同法的章程、合同、约定、协议和程序进行的。严格地说,这是一种组织集体行为,而不是随心所欲的个人行为,更不是为监督而监督的管制行为。
比如,我们在开展民间调查工作时,就小区内房管维修、环境卫生、小区绿化、安全保卫、文明建设、物业服务等六个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问卷调查,之后把业主提出的200多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理和归纳,并附上业主委员会的综合意见,召开了业主委员会扩大会议,邀请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参加,共同研究、商讨和落实改进措施。物业管理公司对其极为重视,及时拟定了整改计划和落实措施,把业主反映强烈、多年悬而未决的2、3号老楼的主电线路维修改造问题解决。其次,业主委员会还在小区内设立了业主意见箱、投诉箱,鼓励广大业主行使自己的民主、自治权利。实践证明,业主委员会在工作过程中遵章监督的做法是极其重要的。
帮促要真诚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目标和大方向是一致的,都是为小区业主服务,搞好小区建设。因此,业主委员会在参加物业管理的过程中,不应冷眼旁观、束手而立,或是专门挑错指责,而应该在认识上求统一,在工作中给予物业管理公司真诚的帮助。
如对小区10、15号两栋住宅楼的阳台与墙体开裂现象,物业管理公司为了确保业主的安全,积极组织施工加固,但有些业主因为进出阳台方便,不配合施工,给雨蓬、花架的施工造成了困难。当勉强完成10号楼的加固后,15号楼就停工了。业主委员会知道这一情况后,主动出面帮助工作,通过业主代表深入各户,晓以利害,结果30多位业主立下承诺书,为顺利施工提供了保证。
又如,业主委员会发现物业管理公司的部分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问题,而许多业主对“谁受益,谁付费”的消费观念也缺乏理解,双方都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为解决这一矛盾,业主委员会积极帮助物业管理公司开展10项诚信服务承诺活动,并在《业主之友》专刊上公示,受到广大业主的热烈欢迎,赢得了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行为要规范
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开明宗义,制定了业主委员会工作宗旨、工作目标和“依法办事、民主自治、遵章监督、协调关系、帮促结合”20个字的工作原则,作为行为规范。
除了严格执行业主委员会的章程外,业委会还建立了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对口委员(与物业管理公司部门)专项会议制度、与物业管理公司联席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文件会签制度、向业主公开、公示制度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做到了工作有计划、会议有纪要、资料有存档,并处处注意双方协商,不凭想当然工作,始终与物业管理公司保持协调一致的工作,各司其职,共同努力搞好小区的建设,促进了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