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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者,树立物业服务至上的观念
时间:2012-10-20 10:5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商品住宅小区的管理是按业主委员会及行业的要求,受业主的委托搞好小区的服务性管理。这里服务主体,以服务为宗旨开展受托事项的管理工作,管理是为业主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体现。
基于这一点,我们上海绿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这几年根据管辖住宅小区的特点,从思想认识上加强对职工服务至上观念的教育,并且从内部管理制度上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予以落实。我们不仅对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管理推行服务至上的措施,而且要求对使用权房性质的动迁小区也这样做(因为这些小区迟早要实现公房出售,使用者转化为业主)。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去强化这种意识的确立:一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另一方面从组织结构上保证每个职工工作的责任到位。
服务者的观念,不仅仅应体现在本职工作的履行上,还应体现在时时以服务者心态去为居民业主担忧解难和主动工作上。在我们管理的小区,由于动迁居民居多,因此,老年人和待岗人员人数众多,一旦对小区包括总体建设有什么不满,往往会形成人数众多的激烈反应。我们坚持以服务者的心态去工作,着力于先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以实际业绩求得居民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