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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物业行业健康发展首要的仍是要树立市场的
时间:2012-10-20 10:4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去年3、4月间,上海由于最低劳动工资标准提高,导致一些管理普通住宅主要是较低管理费标准的小型物业企业无法生存而撤离,造成了一些小区物业管理的真空。在这一阶段,上海的媒体出乎一致地表达了一个声音,那就是小区离开了物业管理是如何的糟糕,业主面对满地的垃圾和损坏的设施设备表达了对物业撤离的担忧。物业为什么要撤离?应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可惜的是,社会并没有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政府部门在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经济补贴暂时解决管理问题后,也并没有就根本解决此问题进一步研究,似乎有人管了,小区太平了,就万事大结了!诚然,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用浓厚的计划时代的观念来解决现代物业的问题,只能头疼医头,无法解决行业发展的市场化的根本问题。显然,树立物业市场化的观念恐怕是最迫切的了:
*质价相符的观念需要深入人心
观察上述所列问题解决的过程,可以发现,根本上是政府花钱去解决市场的问题。当问题出现时,没有一家媒体利用这个机会去深入分析使物业企业撤离的原因;政府也没有及时宣传物业市场化运作的规则和观念;就是物业企业本身,也缺乏向社会、向业主宣传质价相符观念的意识!似乎整个社会都忘记了物业管理是现代中国最市场化运作的领域之一,不用市场化的手段和规则去解决问题,关键还是根深蒂固的计划经济的观念仍在起作用。
其实,物业撤离的多是一些计划经济时代建造的规模小、物业管理费低的售后公房等老旧房屋;这些小区的物业费7-8元.户/月的 标准维持了10多年,这是当时住房改革的成果;但当时将这部分房屋列入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系中时,先天就缺乏市场化管理费定费的机制,而10多年后,当物业企业因入不敷出无法运作只能退出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从维持小区秩序安全和生活正常运行计,采取临时措施请别的企业管理并给予一定补贴,确实也是无乃之举!
但是,对这一部分物业的补助,由于没有清晰地界定它们和商品住宅的区别,媒体还以政府为民办实事来就补贴说补贴地宣传报道,结果是,物业管理费不足,可由政府来补贴,小区没人管,你政府找人管,你政府贴钱!依赖于政府更显得心安理得!计划经济的观念是多么根深蒂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