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上海市维修资金统筹管理
时间:2012-10-20 10:3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4年1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与此同时提出了《关子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到2005年2月4日还提出了《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七条分别规定了维修资金的交纳要求、使用原则,列支比例、使用决定、车库维修和应急使用,《若干意见》中第七条则进一步对专项维修资金续筹进行了明确。尽管对维修资金的使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较多问题,而且随着物业逐步进入“老龄化”,此类问题将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