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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助推流动人口计生权利均等化

时间:2012-10-20 11: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信息化的目标在于助推权利的均等化,让流动人口享受市民一样的计生公共服务和待遇。

  日前,10省份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协作协议书》,将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内容延伸到社会领域,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

  伴随改革开放而出现的流动人口,成为社会转型期内公民权利的短板。《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总量约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由于户籍地与居住地的分离,他们很容易成为公共管理中权利服务的真空地带。在国家计生政策由义务管控转向权利服务的背景下,建立准确反映流动人口信息的共享机制,将动态的流动公民纳入权利保障的法治化轨道,防止他们当中一些人被抛弃在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之外,当是政府计生服务的重要目标。

  在我国,泛珠三角地区的人口流动迁移最为活跃,该地区流入和流出人口分别占全国的43%、54%,且这些跨省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在打破户籍二元制、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进程中,他们能否享受到国家计生公共管理服务,特别是流动育龄人口在流入地能否享受权利的实惠?2009年我国专门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把实现流动人口免费服务全覆盖作为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计生公共服务目标的达成,首先依赖全面准确的信息共享。只有建立在对流动人口婚姻、孕情、生育、避孕、节育等信息的精准掌握上,政府的公共服务才能更有针对性、适时性和实效性。泛珠三角地区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是迈向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也为实现流动人口的权利法治化提供了平台。但是,在这种信息共享的机制运作中,计生部门的公共管理思维转向更为重要,如果单纯将信息用于强制流动人口履行法定计生义务,而不是着眼于其计生权利的保障,那么诸如生育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信息的收集,可能造成流动人口的忧虑,甚至引发对政府信息行为的不信任和抵制。

  信息化的目标在于助推权利的均等化,让流动人口享受市民一样的计生公共服务和待遇。对很多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公民而言,他们关心更多是自己离乡背井之后,能否享受到计生的公共免费服务,如获得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获得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等等。

  计生权利均等化的实现,还有待综合性、配套性的制度改革,在诸如户籍、社会保障、农村均等化、政府资金保障等方面出台支持性制度,以推进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市民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泛珠三角地区信息共享推进相关制度改革具有更深的寓意。不过从国家层面看,还需要进一步通过高层次立法,将计生服务纳入全面保障流动人口权利的统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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