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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抉择
时间:2012-12-08 14:3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这种事本来是一个女孩子最在乎的事,除非她已准备接受那个男人。“阳光”不在乎,是不是她已准备接受他?
但是三天后,小方却忽然提出这要求,而且还要她答应:“你绝不能间我要到哪里去,更不能在暗中跟踪我,否则我说不定会杀了你!”
这要求多么不近人情,他说的话多么绝,连他自己都认为“阳光”会生气的。
她没有生气,她立刻就答应了:“你去,我爱你。”
小方要的这一万两银子,竟然是准备给独孤痴的。
他绝没他忘记他的诺言,他又回到那孩子带他去过的鸟屋。
鸟屋仍在,屋檐下的鸟笼也仍在,但是乌笼却已空了。
笼中的飞鸟已被斩落在地上,每一只都被一剑斩成了两半。
地上的血迹已干,屋里寂无人声。
小方忽然觉得手足冰冷。
上一次他来的时候,难道已经有人跟踪他到这里?
他本来一向自信耳目都极灵敏,无论谁要跟踪他都很难,但经过那大漠之夜里,班察巴那忽然出现在他眼前之后,他的信心已动摇。
——是谁跟踪他到这里来过?是谁以这种狠毒的剑法斩杀了这些无辜的飞鸟?独孤痴和那个孩子是不是也已死在他的剑下?
陈旧的鸟屋,一走上去,木板就会踩得“吱吱”作响。
小方走上去,推开门。
屋里没有人,也没有尸体,只有一幅图,仿佛是用鲜血画成的图画,画在迎门的木板墙上,画的是一个魔女,在吮吸着一个男人的脑髓。
魔女的容貌是波娃。
被她吮吸着脑髓的男人赫然就是小方自己。
只有这幅画,没有别的字。
但是小方却已完全明白它的意思,仿佛忽然又回到那阴森沉郁的庙宇中,又回到那弯形石龛的壁画前。
他耳畔仿佛又听到那孩子的声音:“……如果你违背了誓言,终生都要像这个人一样,受尽了罗刹鬼女恶毒的折磨。”
小方并没有违背他的誓言,也没有泄露过任何人的秘密。
但是他也没有杀死波娃。
独孤痴一定已查出了波娃没有死,一定以为小方将他出来卖了,所以立刻带着那孩子离开了这乌屋。被斩杀的飞鸟、壁上的图画都是他特地留下来给小方看的,特地要让小方知道他的仇恨和怨毒。——他还有一只手,还可以握剑,还有斩杀飞鸟的力量。
他这个人本来就充满了一种令人永远无法预测的可怕潜力,何况“仇恨”本身也是种可怕的力量!
现在他第一个要杀的人已经绝对不是卜鹰了,而是小方!
小方静静地站在这幅壁画前,站了很久,慢慢地将他带来的一万两银票放在地上。
然后他就大步走了出去;走到蓝天之下。
天气虽然还是同样晴朗,可是他心里却已有了个驱不散的阴影。
他知道独孤痴绝不会放过他的。
从今以后,他这一生中,时时刻刻都要提防着那致命的一剑刺来。
他第一次见到独孤痴时就知道了,他们彼此间,迟早总有一个要死在对方手里的。
“阳光”果然还在等着他。他看到她之后,第一句话就说:“卜鹰现在哪里?”小方道:“我要去见他,现在就要去见他!”
宽大洁净的厢房,新鲜充足的阳光,每一样东西都是精选的,既不会有多余,也不会缺少什么。
酒是甜美醇厚的波斯葡萄酒,盛在透明的水晶杯里,闪动着琥珀色的光。
卜鹰倒了一杯给小方,自己低斟浅酌,喝完了小半杯,然后才问:“你是不是已决定要走?”
“是!”
小方的回答还是和以前他回答问题时同样简单明确,好像根本不知道这问题比他以前回答过的任何问题都严重得多。
卜鹰没有再问,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们都没有再开口。
远处的白云在天,风在树梢,积雪的山巅在晴朗的蓝天下,平凡的人在为自己的生活挣扎,不平凡的人在为自己的生命奋斗。
可是这些事都距离他们很远,屋子里安静得就像是一个死人的心脏。
然后暮色就渐渐来临了。就像是一瞬间的事,夜色忽然就已笼罩大地。*
屋子里有灯,可是谁也没有去点燃它。两个人静静地坐在黑暗中,窗外有星升起。有月升起,直到星光、月色照入窗户,卜鹰才开口。
“我很了解你,你已经决定了的事,就绝对不会更改的。”
“我已经决定了。”小方显得出奇的平静,“我非走不可。”
卜鹰并没有问他“为什么”,却忽然问:“你还记不记得班察已那说过的那句话?”
“我记得。”小方道,“他说,从来都没有人能泄露你们的秘密。”
“我相信你绝不会泄露别人的秘密,但他不同,他从不相信任何人。”卜鹰道:“他总认为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小方的手握紧:“你呢?”
卜鹰没有直接回答这问题,只告诉小方:“有些事,我也不能做主的。”他慢慢地接着道,“譬如说,你要走,我也没法子留住你。”
小方忽然明白卜鹰的意思了,因为他忽然想起了卜鹰说过的两句话:
——不是朋友,就是仇敌。
——对付仇敌,绝不能留情。
朋友变为仇敌,拥抱变为搏击,鲜血像金搏中的美酒般流出。
奇怪的是,在这一瞬间小方所想的并不是这些,不是杀戮不是死亡不是毁灭。
在这一瞬间,他忽然想到了他的故乡江南,宁静美丽的江南,杏花烟雨中的江南,柔橹声里多桥多水多愁的江南。
卜鹰的声音也变成在江南般遥远。
“我早就知道你要走的。”卜鹰说,“你回到拉萨,没有再去看波娃,我就已知道你决心要离开我们,因为你自己知道你永远无法了解我们,也无法了解我们所做的事。”
他忽然打断他自己还在说的话,忽然间小方:“你在想什么?”
“江南。”小方说道:“我正在想江南。”
“你在想江南?此时此刻,你居然在想江南?”
卜鹰的声音里没有讥消惊异,只有一点淡淡的伤感:“你根本不是我们这一类的,你是个诗人,不是战士,也不是剑客,所以你才要走,因为现在你居然还在想着江南。”
小方抬起头,看着他:“现在我应该怎么想?想什么?”
“你应该想想严正刚,想想宋老夫子,想想朱云,想想他们是些什么人。”
“我为什么要想他们?”
“因为他们绝不会让你走的。”卜鹰道:“如果世上只有一个法子能留住你,他们一定就会用那个法子对付你。如果他们认为一定要割断你的咽喉才能留住你,他们的刀绝不会落在别的地方。”
“他们都是这种人?”
“他们都是的。”卜鹰道:“他们不但能把人的咽喉像割草般割断,也能把刀锋上的血当做水一样擦干。”
小方凝视着他,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你该知道有时候我也会这样做的。”
卜鹰的锐眼中忽然透出“魔眼”般的寒光,掌中的水晶杯忽然碎裂,忽然站起来,推开窗户:“你看那是什么?”
从窗子里看出去,可以看到一根很高的旗扦,旗杆上已挂起一盏灯。
“那是一盏灯。”小方说。
“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小方不知道。
卜鹰遥望着远处高挂的红灯,眼睛里忽然露出一种从未有的痛苦之色。
“那意思就是说,他们也知道你要走了,已准备为你饯行。”
他忽然伸手,弹指,弹出了一片水晶杯的碎片,急风破空声尖锐如鹰啸。
二十丈外的红灯忽然熄灭,卜鹰眼中的寒光也已消灭。
“所以现在你已经可以走了。”他没有回头再看小方,只挥了挥手,“你走吧。”
小方走出门时,就看见了“阳光”。
“阳光”正站在院子里一棚紫腾的阴影下,脸上那种阳光般开朗愉快的笑容也不见了。
她虽然还在笑,笑容看来却己变得说不出的阴郁哀伤。
小方走过去,走到她面前:“你也是来为我饯行的?”
“我不是。”她忽然握住小方的手,她的手冰冷,“你知不知道他们准备用什么来为你饯行?”
小方笑了笑:“用我的人头,还是用我的血?”
他也握住“阳光”的手:“你要说的我都知道,可是随便他们要用什么,我都不在乎。”
“阳光”吃惊地看着他:“你不在乎?真的不在乎?”
“反正我已决心要走了。”小方道,“随便用什么法子走都一样。”
活着也是走,死了也是走,既然已决心要走,就已没有把死活放在心上。
“阳光”终于放开了他的手,转过头去看花棚阴影下一枝枯萎的紫滕。
“好,你走吧!”她指着角落里一个小门,“你从这道门走,第一个要为你饯行的是严正刚,你要特别注意他的手。”
小方看见过严正刚出手。
在那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中,在那快如电光石火的一刹那间,他就已卸下了柳分分的魔臂。
他用的是左手。
“我知道,”小方说,“我会特别注意他的左手。”
“阳光”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不但要注意他的左手,还要注意他的另外一只手。”
“另外一只手?”小方道:“右手?或……”
“不是右手!”
难道严正刚也有另外一只手,第三只手?
小方还想再间时,她已经悄悄地走了,就像是日薄崦嵫时阳光忽然消失在西山后。
只不过太阳明日还会升起,小方这一生可能永远见不到她了。
无论你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看见严正刚,他看来都好像是在庙堂中行大典一样,衣着整齐洁净,态度严肃恭谨。
现在他看来也是这样于的,当他一刀割断别人咽喉时,态度也不会改变。
小方走过去,连一句不必要说的话都没有说,一开口就问:“你准备用什么替我饯行?”
“用我的左手。”
严正刚的回答也同样直接干脆,“这里是盗窟,人了盗窟,就像是入了地狱,想离开只有再世为人。你要走,我就只有杀了你,用我的左手杀你。”
他一直将他的左手藏在衣袖里。
“我从来不用武器,我这只手就是杀人的武器。”严正刚道,“江湖中善用左手的人,出手绝对没有比我更快的,所以你一定要特别注意!”
“我见过你出手,我当然会注意的。”小方问,“可是我不懂,你既然要杀我,为什么要提醒我注意?”
“因为我要你死得心服口服。”严正刚道,“我要你死而无怨。”
小方叹了口气:“严正刚果然人如其名,公正刚直,绝不肯做欺人的事,所以你如果偶尔做一次,谁也不会怀疑的。”
严正刚的脸色还没有变,眼神却己变了。
小方又接着说:“如果我真的全神费注,注意你的左手,今天我就死定了。”
他忽然间笑了笑,“幸好我还没有忘记柳分分。”
“柳分分?她怎么样?”
“连她都没有怀疑你,连她都上了你的当,何况我这个初出道的小伙子?”小方道,“你能做宋老夫子的第三只手,当然也可以用他的手做你的第三只手,用第三只手来杀我。”
他又叹了口气:“那时我死得虽然心不服口不服,心里就算有一肚子怨气,也发不出来了。”
严正刚的脸色也已改变了:“想不到你居然还不太笨。”
他已准备出手,他的眼睛却在看着小方身后的那道小门,宋老夫子无疑就在小门后,只要他一出手,两人前后夹击,小方还是必死无疑,江湖中几乎已没有人能避得开他们的合力一击。
小方却又笑了笑:“还有件事你一定也想不到。”
“什么事?”
“我另外也有只手。”小方道:“第三只手。”
严正刚冷笑:“你也有第三只手?我怎么看不见?”
“你当然看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的。”小方道,“但是你绝对不能不信。”
“为什么?”
“因为你的第三只手,现在已经被我的第三只手绑起来了。”小方突然道:“如果你不信,不妨自己去看看。”
严正刚当然不会去看的,他笑了。
他很少笑,有时终月难得一笑,可是这次他真的笑了。
因为这件事真的很好笑,他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可笑的事。
一个初出道的年轻小伙子,居然想用这种法子来骗一个像他这样的老江湖。
他少年时就已成名,壮年时纵横江湖,杀人无算,中年后虽然被仇家逼得改名换姓,亡命天涯,智慧却更成熟,经验也更丰富,他怎么会上这种当!
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藏在衣袖里的手已闪电般击出。
他出手时,宋老夫子也一定会配合他出手的。
他们并肩作战多年,出生入死,身经百战,他们的配合从来未有一次出过意外,从未有一次失过手。
这一次却是例外。
严正刚已出手,门外的宋老头子却完全没有反应。
他一击不中,再出手。
门外还是完全没有动静。
严正刚不再发出第三击,竟然凌空跃起,掠出那道小门。
宋老夫子果然在门外,却已倒在墙角下,只能看着他苦笑。
严正刚笑不出来了,他终于发觉这件事一点都不可笑。
小方已经走了。
他确信严正刚绝不会再追,击倒了宋老夫子,就无异也击倒了严正刚。
他当然不是用他的“第三只手”击倒宋老夫子,他没有第三只手。
可是他有第二双眼睛——“阳光”就是他的第二双眼睛。
如果不是“阳光”的暗示,他绝不会想到宋老夫子会躲在暗处等着和严正刚前后夹击。
“阳光”说的虽然并不太明显,却已使他想起了他们联手对付柳分分时所用的诡计。
他先找到了宋老夫子,先用客气的微笑、有礼的态度稳住了宋老夫子,就在宋老夫子已经认为他已完全丧失斗志时,他忽然出手了,以最快的手法,点住了宋老夫子三处穴道。
宋老夫子不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仇敌,对付仇敌是可以不择手段的。
小方对自己这次行动觉得很满意。
下一个要为他“饯行”的人是谁?
他记得卜鹰曾经对他提过“朱云”的名字,也记得朱云就是“鹰记”商号的总管,是个非常诚恳、非常规矩的年轻人。
小方从未想到他也是个身怀绝技、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但是卜鹰提到他名字时,却好象把他的份量看得比严正刚还重,要掌管“鹰记”商号也绝不是一个普通人所能做得到的,如果他没有特别的武功和才能,卜鹰也绝不会将这么重要的职位交给他。
小方相信卜鹰绝不会看错人,他对朱云已经有了戒心。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朱云。
朱云看来还是和平时一样老实规矩,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手上多了一柄剑。
一柄很普通的青钢剑,剑已出鞘。
朱云双手抱剑,剑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礼。
“晚辈朱云,恭请方大侠赐招。”
小方笑了笑:“我不是大侠,你也不是我的晚辈,你不必太客气。”
他刚才对宋老夫子的态度和朱云对他同样客气,现在宋老夫子己倒在墙角里。
这些日子来,他又学会了很多事。
他也明白朱云的意思——晚辈求前辈赐招,就不必大公平了,前辈的手里没有剑,晚辈也一样可以出手的。
朱云果然已出手。
他的出手并不快,招式间的变化也不快,事实上,他的招式根本没有什么精妙复杂的变化,只不过每一招都用得很实际,很有效。
这种剑术虽然也有它的优点,可是用来对付小方就不行了。
小方虽然赤手空拳,可是施展开每个练武者都必学的“空手人白刃的功夫,应付这柄不已游刃有余。
他甚至已经在怀疑,卜鹰对朱云是不是估计得太亢些,朱云是不是还没有将真功夫使出来。
小方正想增加压力,逼他使出全力,朱云却已经后退十步,再次用双手抱剑,剑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礼:“晚辈不是方大侠对手,晚辈已经败了。”
现在就认输未免还太早,卜鹰属下,本不该有这种人的。
卜鹰属下都是战士,不奋战到最后关头,绝不会轻易放弃。
朱云忽然笑了笑:“方大侠一定会认为晚辈还未尽全力,还不该放手的。”
小方承认这一点,朱云微笑道:“晚辈不愿再战,只因为晚辈已不忍与方大侠缠斗下去了。”
小方忍不住问:“你不忍?为什么不忍?”
“因为方大侠已中了奇毒,已经绝对活不到半个时辰了。”朱云道:“如果晚辈再缠斗二十招,方大剑的毒性一发作,就必死无救了。”
小方也在笑。
朱云说的话,他根本就不信,连一句也不信。
“我中了毒?你看得我中了毒?”
小方故意问:“是什么时候中的毒?”
“就在片刻之前。”
“卜鹰给我喝的酒中有毒?”
“没有,酒里绝对没有毒。”朱云道,“他要杀你,也不必用毒酒。”
“毒不在酒里,在哪里?”
“在手上?”
“谁的手?”
朱云反问:“你刚才握过谁的手?”
小方又笑了。
他刚才只握过“阳光”的手,他绝不相信“阳光”会暗算他。
朱云却在叹息:“其实你应该想得到的。她也是为你饯行的人,第一个为你饯行的就是她;只不过她用的手法和我们不同而已。”
“有什么不同?”
“她用的方法比我们温和。”朱云道:“但是也远比我们有效。”
“她用的是什么法子?”
“你们最近常在一起,你应该看见她手上一直戴着个戒指。”
小方看见过那个戒指,纯金的戒指,式样仿佛很好,手工也很好。
究竟是什么式样,小方都己记不清了。在拉萨,每个女人都戴着金饰,在每一条河流滩头,都可以看见人们用最古老原始的方法就能捞取到大量的金沙。
手上戴着一个纯金的戒指,在这里绝不是件能够引人注意的事。
“可是她戴的那个戒指不同。”朱云道,“那个戒指虽然只有几钱重,却远比几百两黄金更珍贵。”
“为什么?”小方问,“是不是因为它的手工特别精细?”
“不县”
“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戒指上的毒。”朱云道,“是用三十三种毒淬成的。先将这三十三种剧毒淬入黄金,再打成这么样一个戒指。戒指上有一根刺,比针尖还细的刺,刺入你的皮肤时,你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半个时辰内,你已必死无救。”
小方已经不笑了,但是也没有特别的反应。朱云却仿佛在为他惋惜:“本来我们都已经把你当作朋友,如果你不走,这里绝对没有人会伤害你,‘阳光’更不会。”
他叹息着说:“不幸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小方忽然打断他的话。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小方道,“不是朋友,就是仇敌,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方法对付我,你们对付仇敌本来就是不择手段的。”
朱云并不否认。
小方又道:“她先把严正刚和宋老夫子的杀着告诉我,为的就是要稳住我,要我对她完全信任,她才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毒刺刺入我的掌心。”
他忽然问:“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呢?”
朱云还没有回答,小方又问他:“毒蛇噬手,壮士断腕,你是不是要我斩断自己这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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